委托书的日期应该写什么时候的?

委托书日期应视委托内容而定,一般写明有效期。依据《民法典》,未注明期限则至委托事项结束。未及时明确日期可能导致委托无效,影响事务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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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书日期需根据委托内容灵活处理,可写明确有效期或至事项结束。选择时应考虑委托事项的性质和预计完成时间,确保委托书的有效性与适用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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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书日期灵活写。如委托长期事项,写“有效期两年”等;如为单次事务,写“至某某事结束”。具体操作:长期委托明确时效,单次委托确保事项清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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